发布时间:2022-03-02阅读:1408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半导体封测设备行业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半导体封测设备行业务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半导体封测设备行业所处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和科技部,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和中国集成电路测试仪器与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机构 |
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职责 |
工信部 |
主要负责研究拟定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
科技部 |
主要负责拟定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构;拟定国家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等。 |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
是由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集成电路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管理下,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行业引导、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协会下设集成电路分会、封装测试分会、设计分会等。 |
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 |
主要负责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代表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广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发展与国外团体的联系,促进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国际化等。 |
中国集成电路测试仪器与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
由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作为依托单位,并由我国从事集成电路测试技术相关的产学研用单位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该联盟秉承“开放、协作、分享、共赢”的宗旨,以我国集成电路测试产业需求为牵引,依托联盟各成员单位的人才、技术和市场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开展国内国际合作、整合测试产业资源、突出联盟整体优势、提升联盟成员作用,共同推动我国集成电路测试仪器和装备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
工信部、科技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和中国集成电路测试仪器与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构成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管理体系。
2、行业重点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半导体封测设备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半导体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国家为推动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半导体产业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半导体封测设备行业主要有利政策具体如下所示:
颁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政策名称 |
与本行业相关的内容 |
2020年7月 |
国务院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2年所得税,后三年按25%减半征收所得税,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作资本化处理。对集成电路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相关部委积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给予支持。推动集成电路出口,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作资本化处理。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通畅相关企业原始股东的退出渠道。通过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不同发展阶段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权转让等服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
2020年2月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广东省加快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该政策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封测、设备及材料,完善产业链条,积极推进缺陷检测设备、激光加工设备等整机设备的研发生产。对于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不低于5%的企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对其增按不超过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可在市奖补的基础上按1∶1给予事后再奖励。 |
2019年5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2019年2月 |
国务院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该政策明确指出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性能集成电路领域在此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进而有利 于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业的 发展。 |
2018年11月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将集成电路制造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
2018年4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8〕9号 |
该政策明确指出要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
2018年3月 |
财政部等五部门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
对于满足要求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的优惠政策。 |
2017年1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
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学科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
2017年9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 |
提出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对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的投入。 |
2017年1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 |
在国内建设一批集成电路实训基地,构建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学科专业集群,加快人才培养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
2016年11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6〕67号 |
该政策明确指出要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加快先进制造工艺、存储器、特色工艺等生产线建设,提升安全可靠CPU、数模/模数转换芯片、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等关键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提高代工企业及第三方IP核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创新,推动重点环节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新。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 |
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大面向新型计算、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发部署,推动32/28nm、16/14nm工艺生产线建设,加快10/7nm工艺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和三维封装等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突破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 |
2016年7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 |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攻克14纳米刻蚀设备、薄膜设备、掺杂设备等高端制造装备及零部件,突破28纳米浸没式光刻机及核心部件,研制300毫米硅片等关键材料,研发14纳米逻辑与存储芯片成套工艺及相应系统封测技术,开展75纳米关键技术研究,形成28-14纳米装备、材料、工艺、封测等较完整的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
2016年3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该政策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新一代航空装备、空间技术综合服务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材料、高效节能环保、虚拟现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
2015年7月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 |
面向重大信息化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等重大需求,着力提升先进工艺水平、设计业集中度和产业链配套能力,选择技术较为成熟、产业基础好,应用潜力广的领域,加快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产业化。通过工程实施,推动重点集成电路产品的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移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集成电路设计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设计业的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32/28纳米制造工艺实现规模量产,16/14纳米工艺技术取得突破;产业链互动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关键设备和材料在生产线上得到应用。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成电路龙头企业。 |
2015年2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号)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 |
2014年7月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
通过研发资金,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鼓励培养、引进集成电路产业人才。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 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 |
该政策明确指出提升先进封装测试业发展水平。大力推动国内封装测试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适应集成电路涉及与制造工艺节点的演进升级需求,开展芯片级封装(GSP)、圆片级封装(WLP)、硅通孔(TSV)、三位封装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 |
2014年6月 |
国务院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
该政策明确指出到2020年,集成电路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增强。封装测试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关键装备和材料进入国际采购体系,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 |
2013年8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地方探索发展集成电路的融资改革模式,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有效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融资瓶颈。 |
2013年2月 |
国家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将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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